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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5年“伟人之托” 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浏览量: 日期:2025-11-12 字体:


各班级

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鼓励学生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,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、实践能力的培养,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我校设立伟人之托奖助学金。为充分发挥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,现将湘潭大学2025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全体全日制在籍本科生

二、申请条件

1. 政治思想素质高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;

2. 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积极上进,成绩优异;

3. 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;

4.无违反校纪校规、无受纪律处分等情况;

其他具体申请条件见《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细则》(附1)。


三、评选名额及奖助金额

(一)奖学金

1、参评本科生必须为我院在校全日制2022、2023、2024级学生,名额1,金额4000/人。

(二)助学金

助学金参评学生为我院2022、2023、2024、2025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(已入库未获得其它助学金者优先名额1人,金额2000/人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下发通知。学校下发通知,启动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工作。

2.学生申请。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(部)提出申请,填写2025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并附相关材料,且需湘潭大学信息门户(https://portal2020.xtu.edu.cn)中的学工系统(学生端)进行线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1111日—1125具体流程及要求见附件4

3.学院(部)初审公示。各学院(部)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。初审通过后,将初审名单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(部)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,本科生评审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;研究生评审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教育办公室

4.学校审定。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(部)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,并将审定名单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

五、报送时间

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20251117日前将评审相关纸质材料送至学院106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504687474@qq.com


附件:1. 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细则

2. 2025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

3. 2025伟人之托奖助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

4. 2025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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