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鼓励学生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,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、实践能力的培养,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我校设立“伟人之托”奖助学金。为充分发挥“伟人之托”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,现将湘潭大学2025年“伟人之托”奖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院全体全日制在籍本科生
二、申请条件
1. 政治思想素质高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;
2. 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积极上进,成绩优异;
3. 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;
4.无违反校纪校规、无受纪律处分等情况;
其他具体申请条件见《湘潭大学“伟人之托”奖助学金评选细则》(附件1)。
三、评选名额及奖助金额
(一)奖学金
1、参评本科生必须为我院在校全日制2022、2023、2024级学生,名额1人,金额4000元/人。
(二)助学金
助学金参评学生为我院2022、2023、2024、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(已入库未获得其它助学金者优先)。名额1人,金额2000元/人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下发通知。学校下发通知,启动湘潭大学“伟人之托”奖助学金评选工作。
2.学生申请。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(部)提出申请,填写《2025年“伟人之托”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并附相关材料,且需在湘潭大学信息门户(https://portal2020.xtu.edu.cn)中的“学工系统(学生端)”进行线上申请(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1日—11月25日,具体流程及要求见附件4。
3.学院(部)初审公示。各学院(部)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。初审通过后,将初审名单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(部)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,本科生评审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;研究生评审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教育办公室。
4.学校审定。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(部)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,并将审定名单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五、报送时间
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于2025年11月17日前将评审相关纸质材料送至学院106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504687474@qq.com。
附件:1. 湘潭大学“伟人之托”奖助学金评选细则
2. 2025年“伟人之托”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
3. 2025年“伟人之托”奖助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
4. 2025年“伟人之托”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
国际交流学院
2025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