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学院将开展2023-2024学年评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21、2022、2023级普通本科生。
二、评选项目
三好学生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社会工作者、先进班集体,十佳班集体。
三、评选条件和比例
评优条件、比例严格按《湘潭大学学生奖励办法》(湘大学发〔2014〕13号)进行,评选项目名额的具体分配见《国际交流学院2023-2024学年评优指标分配表》(附件1)。每位学生仅可申请一项奖项,不可同时申请多个奖项。
四、具体要求
1.各学院(部)要实事求是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开展评优推荐工作,评优结果要在学院(部)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。
2.各学院(部)要严格审查评选资格,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,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资格。未通过校外住宿审批程序,擅自在外租住房屋的学生,实行一票否决制。
3.班级干部、寝室长、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的评奖评优由各学院(部)负责组织上报;校团委所管组织及社团的评奖评优由校团委负责组织上报;学生工作部所管组织及社团的评奖评优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上报。
4.本次学年评优仍在网上开展,学生个人或集体申请奖项(集体奖项需以学院(部)为单位)请进入湘潭大学官方网站,登录信息门户中的学工系统,进行网上申请操作(具体步骤见附件2),申请系统10月9日起开启,学生需要在10月25日关闭前完成网上申请。
五、材料报送
1.学院(部)填写报送《2023-2024学年学院评优汇总表》(附件3,申请者均需要填写)、《2023-2024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5,仅申报三好学生标兵同学填写)。参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提交《先进班集体登记表》(由班长负责填写),上述所有材料由班长统一汇总后交至学工办113,仅需要电子版。
2.公示无异议获奖者均需提交《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7)纸质版。因《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》将存入个人档案,获奖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表中的表填写说明进行填写,且每人只填写报送一份(获得多项奖励也只需填报一份)。《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》由班长汇总于11月7日前交至学工办113。
3.参评“先进班集体”的班级只需提交《先进班集体登记表》(附件8),佐证材料留存学院(部)学生工作办公室。“十佳班集体”评比按照《十佳班集体评选办法(试行)》(附件9)进行,需参评班级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完成《十佳班集体评选积分细则9(试行)》(附件10)的“自评得分”一栏,该细则纸质档和电子档都需要,其中纸质档要签字盖章,佐证材料仅需要电子档,按照对应顺序整理打包,于10月25日前将材料交至学工办113。
附件: 1. 国际交流学院2023-2024学年评优指标分配表
2. 学生个人或集体网上申请操作流程
3. 2023-2024学年学院评优汇总表
4. 2023-2024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请汇总表
5. 学生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
6. 先进班集体登记表
7. 十佳班集体评选办法(试行)
8. 十佳班集体评选积分细则(试行)
9.湘潭大学学生奖励办法
国际交流学院
2024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