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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浏览量: 日期:2024-09-27 字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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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制定的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21〕310号)和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制定的《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湘财教〔2022〕13号)和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湘学助〔2024〕30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我将开展2023-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通过我校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品学兼优的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全日制本科(含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在籍学生。

二、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

1. 评选名额:共4

2. 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5000元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4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5.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%,参评当学年度必修课程成绩没有不及格科目;

6. 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
注:同一学年内,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下发通知,启动湘潭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;

2. 学生申请。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(部)提出申请,如实填写《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纸质档两份,电子档一份)、并提供上学年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(用于初审存档);

3. 院(部)初审公示。各学院(部)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。初审通过后,将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在院(部)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各学院(部)在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(https://zhzz.hnedu.cn/web/)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完成线上申请、审核并提交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;

4. 学校审定公示。学生工作部根据院(部)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,经审核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。

五、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

1. 报送的材料有:《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、《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。

2. 报送时间:各班级2024年10月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工办113




附件:1. 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

2. 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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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9月26日